孙某与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02年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徐某将房屋及财产变卖后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孙某申请执行时因找不到人,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本案终结执行。
2009年年底徐某从外地回到老家宝泉岭,做起了小买卖。申请人知道后,立即向萝北法院提供这条线索。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开会研究讨论,精心安排部署,确定执行方案。于次日凌晨3点,萝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兵分二路前后围堵被执行人住处,进行了一场浩浩荡荡的凌晨突击行动。
执行法官表示,已把这类案件列为重点,如拒不履行态度明显的则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着重打击其嚣张气焰。最终,经过法院执行员的批评与教育,被执行人徐某迫于法律的威严,现场履行了部分所欠的执行款,剩余债款与申请执行人孙某达成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