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将案件质量视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加强案件的质量管理工作。从2009年以来,我院连续三年无发改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错案,我院民一庭201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主要采取的举措有:
一是将案件质量与目标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年初制订全年目标考评办法,将涉及案件质量的目标分解到庭、分解到人,明确要求、内容、责任和计分方式,年终严格按此兑现奖惩。
二是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把好案件质量关。每月由审管办对全院已结案件进行逐一评查,审查案件实体、程序、法律适用等六大方面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整改,分析原因、追究责任,严把案件质量关。
三是落实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对案件质量亮短揭底。实行案件审判流程通报、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审判质效情况通报等通报制度,对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按月通报,不管涉及到谁、涉及到什么问题,都实事求是,敢于亮短揭底。
四是抓好审判流程管理,用科技管人、管案件。在全院电脑上安装了审判流程管理程序,案件从立案、分案、开庭到结案、执行、归档的流程全部由电脑掌控,对临近审限或超审限的案件,电脑立刻以亮黄灯和红灯的方式进行提醒和警示,进行实时监督,严格用科技来管理。
五是严肃裁判文书的制作,杜绝庸品裁判文书。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逻辑性,加强法官语言文字能力的提高。对于裁判文书上出现错字、漏字及语意混乱、语法错误的法官,每发现一处错误,扣罚200元钱,以提高全体法官对裁判文书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