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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两年 异地执行

  发布时间:2012-07-05 14:09:04


    逃避债务隐匿财产是被执行人的惯用手法,近期执行局经过努力终执结了一起为逃避债务躲避外地的案件。

    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10年3月向萝北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周某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始终找不到被执行人线索,据被执行人亲戚告知被执行人周某为躲避债务已经出走外地,但去向不明。

    在此后的两年里,执行员每月都要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周某的存款信息,终在2012年4月查到被执行人周某在黑龙江省逊克县出现存款信息,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往逊克县,通过当地派出所协助找到当事人并且顺利将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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