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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同志简介

发布时间:2015-02-12 08:28:49


    李伟,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1991年参加工作,现任萝北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初到法院工作时,便从最基层的书记员做起,在电子化办公没有普及的情况下,所有的庭审记录全凭借手中的一支笔完成,有时一个庭审的记录就达上万字,手指都磨出了血泡直到变成老茧,但也正是这段时间夯实了他的业务基础,扎实了他的业务功底。

     1.政治思想过硬。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和一名党员,他总是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审判业务精通。在任命为法官后,他经常说:“法官就是会说话的法律”,所以他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放弃节假日,放弃休息日,放弃陪孩子成长的日子去钻研法律,仔细研读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区别,他精通审判业务,具有开拓创新意识,不断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刻苦钻研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经验,经常给全庭、全院干警专题讲授刑事审判业务知识,提高干警们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3.实际行动践行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表现出了一名人民法官的优秀品质。

    4.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作为刑庭庭长,面对各种罪犯及各种诱惑,他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不向金钱低头,不向关系低头,不向权贵低头,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去做每一件事情,严于利己,清正廉洁,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并多次拒礼拒贿拒吃请,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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