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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人民法院四举措创建学习型法院

  发布时间:2012-05-14 15:48:04


   萝北县人民法院以萝北县委提出的“创建学习型城市”倡议为契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

    一是健全学习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学习型法官,创建服务型法院的意见》等四个文件,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实行理论学习笔记本调阅制度,为干警配备了《法官手册》专用笔记本,每季度调阅一次,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干警积极学习。

    三是改善学习条件,强化阅览室建设,斥资四万余元订阅了《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司法文件选》等法学报刊杂志,为干警在业余时间集中精力学习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是营造学习氛围,设立法院文化广角,在走廊悬挂名人名言,每周开展一次“为你推荐一本好书”活动,激发干警学习热情。    

责任编辑:韩锡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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