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堵”,即抓住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重点,堵塞最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重点放在二审发改案件、审判监督再审案件、法定审限内未结案件、上诉案件、执行中止终结及发放债权凭证案件、职务犯罪及拘管缓免案件、多年缠诉缠访案件、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督办案件等9类案件上,从这类较复杂、易出现信访问题的案件入手,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一般差错案件、瑕疵案件乃至违法审判案件要努力寻症结、找根源,带动整个执法大检查取得预期成效。
二“实”,即全面检查所有受理案件,注重排查案件立案、结案等方面的虚实。通过对两年来立案和审理的全部案件进行一案一表登记造册的方式,认真检查各项审判指标完成的情况,查找是否有办黑案、虚报结案、虚报调撤案件和瞒报未结案件情况,保证审判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三“查”,即采取业务庭自查和审管办复查的方式,层层撒网,确保不遗漏任何问题。以各业务庭庭长为责任人,抓严抓好庭内自查,严格审核案件在实体、程序、法律适用、裁判文书以及立案、信访、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由审管办进行统一复查,杜绝遗漏,保证实效。
四“追”,即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和责任追究。坚持“谁的案件谁担责,谁的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上报院审判委员会进行统一研讨、定性、追责,做到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限期解决,对存在的差距要迎头赶上,真正保证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力争今年审判工作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