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自诉状一式二份,每增加一名被告需再提供一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需提供相同份数附带民事自诉状。
自诉状应当包括: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3、具体的诉讼请求;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二、提供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
三、被害人不能起诉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代为告诉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四、如已委托辩护人、代理人,应提供委托手续,应当列明辩护人、代理人明确的姓名、住址、通讯处。
注:以上材料都须用A4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