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法院始终把立案信访窗口作为与群众和社会各界加强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满足诉讼群众的新诉求和新期待。
一是严把立案审查关口。认真按照法律规定做好当事人主体资格、起诉证据、诉讼请求等方向的审查工作,严格做到“该收则收,当立则立”。遇到重大、疑难、敏感性案件实行立案前汇报制度,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与相关业务庭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及时立案、准确立案。
二是强化便民利民举措。除在立案大厅内设置老花镜、饮用水、休息处等人性化设施外,还充分发挥咨询电话的作用,通过电话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并在立案大厅公开各种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张贴诉讼告知书等宣传单,为诉讼群众提供方便。
三是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密切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对于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尽量不进入诉讼渠道。同时,实现与人民调解组织的信息共享,对于群体性矛盾纠纷、家庭邻里纠纷、债务纠纷中不适于采用人民调解方法或者经人民调解未化解的纠纷,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努力利用非诉途径解决纠纷,减轻审判压力。
四是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在立案庭设立信访工作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对老访和新访案件逐个进行登记造册,逐案分析上访原因,进行动态管理,找准症结所在,针对上访人的不同状况,采取个性化处理措施,确保上访人息诉罢访。另外,做好日常接访工作,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努力做到“热情迎、耐心听、诚心帮”,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妥善处理每一件信访苗头案,努力让来访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