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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执行局等部门 李振强等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0 14:36:44


    根据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2016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通过组织民主推荐,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本院拟推荐以下部门和个人为2016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拟推荐萝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拟推荐萝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为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李振强同志,男, 1960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萝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拟推荐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人选。

    孟庆福同志,男,1963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萝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拟推荐为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人选。

    赵勇男同志,男,1975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萝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拟推荐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人选。

    刘晓亮同志,男,1975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萝北县人民法院法警队司法警察、三级警督,拟推荐为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警察人选。

    刘相芬同志,女, 1980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萝北县人民法院调研室主任,拟推荐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人选。

    公告时间从2017年2月10日到2017年2月17日,共7天。

    受理反映情况部门:萝北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0468-682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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