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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法院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

发布时间:2012-08-13 16:35:36


    为积极促进均衡结案,预防隐性超审限,严防个别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的现象发生,萝北法院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

    一是加大审判管理工作力度。利网上审判流程管理系统,针对所有案件进行统一监控、管理。对业务庭月结案进度下达具体工作目标提示,促进均衡结案,对临近审限案件进行倒计时警示,及时进行督办,对超出法定(正常)审限的案件,要求说明原因,提出结案计划,并按月进行通报。

    二是严格审限延长审批手续。进一步完善、细化案件延长、中止审限的程序、范围和手续,对不符合延审、中止条件的坚决不许延审和中止,对于确需延审的案件,办案人要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延审和中止原因、理由及拟结案时间,层报庭长和主管院长审批。

    三是加强对鉴定、公告案件的管理。对于需要鉴定的案件,要主动加强与鉴定机构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缩短鉴定时间。法院也可尝试进行诉前鉴定,以此节省诉讼时间。要努力改进送达方式,积极穷尽各种有效送达方法,对于确需公告送达的案件,应尽可能避免采取周期最长的公告送达方式,以节省审理期限。

    四是完善审判质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正确的审判质效目标考评机制,年终目标考核按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进行考核,以此杜绝年底不收案、突击结案现象发生。同时,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调解理念,准确把握“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对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及时下判,避免为片面追求调解而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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