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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人民法院采取“三项举措”切实抓好新民诉法学习培训和试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10 16:41:04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已于今年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提高法官对修订后民诉法的理解与适用能力,萝北法院采取三项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新民诉法学习培训和试行。

    一是抓好新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学习新民诉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基础上,采用多种灵活生动的方式调动干警的学习积极性,截止目前,该院已组织专题培训、知识测试各1次,并举办了新民诉知识竞赛。

    二是抓好新旧法律的衔接工作。在立案庭先行试行“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采用签收方式接收诉讼材料,并尝试在留置送达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同时,参照我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35,003.00元的标准,以100,500.90元为界分离“小额诉讼案件”,并对此类案件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三是抓好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结合修订后民诉法关于回避和可以申请再审理由的新规定,加大对干警廉政作风和工作纪律的教育整顿,与落实全省法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规范司法行为,确保程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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