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也吃窝边草 偷你财物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2-12-10 19:15:22
1965年出生的刘某受雇于田某家从事劳务,虽然刘国栋平时话不多,但工作却一直很认真,也深得雇主的信赖。但在田某全家人外出的一天晚上,刘国栋却辜负了田某的信赖,将田某放在客厅内的现金一万八千元悉数卷走,并挥霍一空。
萝北县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刘国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被告人刘国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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