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李平、李振强同志颁发天平奖章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5-12 11:07:36
按照最高院要求,按照省法院《关于颁布荣誉天平奖章的实施办法》(黑高法【2013】79号)的规定,本院拟推荐为李平、李振强同志颁发天平奖章。
先进行公示,如广大群众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萝北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反映。公示时间为5天,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16日(3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萝北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举报电话:0468-6825219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