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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人民法院从严管理聘用人员

发布时间:2017-07-21 14:47:2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聘用制人员的管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保证审判工作质量,7月19日,萝北县人民法院经党组第十次会议研究决定,出台了《萝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7月20日下午,院里集中了全体聘用人员,对他们在过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指正,对今后工作中应该遵守的规定和应该努力的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向大家详细说明了该考核办法。

    该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日常考核30分,实行减分制,对聘用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检查扣分。年度考核70分,由一般干警、部门领导和主管院长按比重打分,对考核结果为“差”的人员予以辞退。以此强化聘用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促使聘用人员做到尽职尽责、服从安排。该办法重点突出遵规守纪、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有效地推动了聘用人员的管理走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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