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1月,萝北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27件,执结822件,同比上升85.72%和74.16%;是2014年立案登记制实施前的4.6倍和3.4倍。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增长迅速,类型集中。1-10月共接收立案852件,同比上升81%,其中保全案件153件,同比上升95%。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于民间借贷及金融借款合同等纠纷,呈快速增长趋势。其中2015年受理253件,在执行案件中占比76%;2016年达467件,占比83.87%; 今年1-10受理717件,占比81%,与去年基本持平,涉案标的额1.2亿元,占总标的额72.08%。县域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地出现不良贷款,且已进入诉讼程序,快速增长趋势仍将持续。
二是执行周期长,涉案人员多。部分被申请人恶意逃避债务,在诉讼调解中,故意拖延还款期限或多笔分期拉长周期,拖延执行。一案多人申请多个被执行人案件超6成,冻、扣、查地点分散,债务清收时限延长。一人多案重复率高,主要集中在县域农商行、邮储等金融机构,均超过200件,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等非传统金融借款主体执行案件198件,同比增长56%,上升趋势明显,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53%。
三是执行难度大,执行到位率低。1-10月份,实际执行率52.40%,执行到位率30%,同比增长4.5个百分点,与案件增幅不成正比,自动履行率0。萝北县为农业县,被执行人中农民占63%,农民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收入波动较大,还款能力不稳定。涉执资金的流向比较集中,高利率诱惑冒险贷款放贷占53%,买房、买车等消费性借贷占39%。目前贷款形式以联保信贷形式居多,银行对贷款人、担保人的诚信、资质、还款能力审查不严,抵押物价不抵债、重复查封、价值缩水,担保人交叉担保、逃避连带责任现象普遍,进入执行程序,保证人无保证能力或诉前转移财产,靠法院执行财产难度大。1-10月执行终结307件,终本率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