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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督察|省法院法警总队领导来我院督察指导工作

萝北县人民法院---刘相芬

发布时间:2018-03-20 09:16:05


    3月12日下午,省法院司法警察总队调研员杨冶、督察室副主任刁永乐等一行人在市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刘振海等人员陪同下,来我院开展“两会”期间警务安全督察,检查风险防控大排查及安全隐患落实情况,指导验收萝北县法院 “五星级警队”创建工作。

检查组一行详细查看了羁押室、视频监控、法警装备、警用车及审判法庭安保设施等硬件设施,查阅了警队建设、警务保障、安保、视频监控及干警档案等资料,听取了萝北县法院副院长林志军关于警务安保及创建工作汇报。

    检查中,杨冶同志指出,萝北县法院警务安保工作总体情况良好,“星级警队”创建工作市法警支队重视,萝北县法院党组重视,有亮点、有特色,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设施装备保障到位,法警队伍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创建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真切地感受到了萝北县法院法警大队的巨大变化,以及为创建星级警队所作出的努力。并对今后警队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一是在 “细”处着手。从“微动作”、“微举措”抓起,保持警容严整,执勤或值庭,做到严肃认真、举止端庄,在点滴中发挥表率引领作用,以优质作风,促警务工作规范化,树立司法警察和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二是在 “实”处下功。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思想政治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警务,严格整肃警风警纪,使党建工作围绕着干警思想需求转、措施贴着干警思想变化走、治理跟着干警突出问题跑,与时俱进,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实做在平常。

    三是在 “严”处发力。安全上不麻痹,加强体能训练、技能训练,应急预案要经常,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确保“大事不能出,小事也不能出”,保护好群众和法官的安全,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副院长林志军对检查组的肯定表示感谢,并表示,萝北县法院法警大队将准确把握检查组各项指导意见,立行立改,落实落细,从严从实,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并长期坚持,立足警队素质全面的提升,发扬纪律严明,顽强拼搏精神,努力打造一支新时期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服务到位的司法警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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