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萝北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萝北县人民法院全方位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
规范指导。向行政机关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书》,并以函的方式向有关领导机关呈报,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重视及支持,加强与县属各行政机关间的交流互动,建立沟通协调常态机制,采取走访座谈、案例剖析等方式,及时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规范行政部门行政应诉工作,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
督促落实。制作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台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与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一并送达,同时抄送县法制办,便于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
宣传引导。结合法院开放日活动,选取典型案例,邀请县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及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观摩庭审活动,切实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和能力,保障群众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