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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2 16:41:34


    为解决县法院司法警察警力严重不足、审判工作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县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4人,3名男性,1名女性。主要从事司法警察辅助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或社会在读),专业不限。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要求在20周岁至35周岁(截止到报名之日止);

(3)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无明显缺陷。男性身高要求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厘米及以上。

(4)户籍不限。

因违法受过治安行政处罚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7月2日至7月6日,在萝北县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亲自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报名地点:萝北县法院政治处(八楼803)。

4、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在读证明、本人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经政治处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填写《萝北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5、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68—6825219。

(2)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准。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现场评委由5名考官担任。面试计分方法:5名考官评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体检项目为:视力检查、大生化、乙肝五项测定、胸透、心电、血压、外科检查、传染性疾病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核

政审工作由县法院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档案,重要档案资料(入伍情况、学历材料、年龄、入党情况、奖惩情况等)与报名登记表不符的,以及经考察与政审不宜聘用为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在萝北县人民法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履行聘用手续。

(七)聘用

    此次招聘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或不适合司法警察辅助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人民币(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期间,在规定考试、体检及其他通知的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监督电话: 0468-6831110。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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