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人民法院积极宣讲“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13-01-23 09:44:52
近日,萝北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结合最高法院新出台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积极走访了辖区内部分私营、民营企业,尤其是对部分曾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诉讼纠纷的企业进行了重点走访,详细向其解读了新司法解释关于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数额及情形标准,告诫用工者要依法及时支付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切实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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