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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法院制定出台转变作风、加强管理“十六个不准”

发布时间:2013-04-03 09:47:30


    近日,萝北县人民法院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转变作风、加强管理的规定》。

    该项规定共包含工作作风、审判纪律、公车管理和值班值宿四个方面共计十六项内容。同以往的院规院纪相比,更侧重从干警平时容易忽略的细节问题入手,更加重点突出,明确了包括“双休日及节假日公车集中停放,不准私自驾驶”、“不准关门办公”、“不准混搭着装”以及“不准午间饮酒”等一系列行为准则,切实做到从严格治院、从严治警,努力打造法院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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