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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利用“秸秆禁烧”季 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2018-10-11 09:24:44





    萝北县法院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将此项工作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强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及人民安居乐业。10月9日,县法院包村领导郑秀春一行4人,前往肇兴镇群力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及“扫黑除恶”、“秸秆禁烧”宣传活动。

    继上次精准扶贫许下的诺言后,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秀春再次来到王殿冶家,兑现为常年卧床的儿子购买纸尿裤和护理包的承诺。

    萝北县法院结合实际,把“扫黑除恶”和“秸杆禁烧”当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实际行动护航当地发展。

    悬挂标语条幅,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县法院在肇兴镇显要位置悬挂标语条幅,设立警示牌,宣传“扫黑除恶”、“秸秆禁烧”工作 ,发放宣传单,让“扫黑除恶”、“秸秆禁烧”专项斗争家喻户晓,在全镇、全村营造“扫黑除恶”、 “秸秆禁烧”浓厚氛围。

    多面发力,拓宽渠道。不断加强新媒体的运用,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迅速快、覆盖面广、大众易于接受等优势,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干警朋友圈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秸秆禁烧”工作,让群众对相关宣传内容一目了然,增强防范意识。

    借助动态管理扶贫会议,集中学习传达。萝北县法院充分借助肇兴镇政府“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暨培训”会议,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准确把握动态管理工作态势,进一步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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