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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平安共建 秸秆禁烧水碧天蓝

  发布时间:2018-10-21 20:35:41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护生态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秸秆禁烧”工作的知晓率及参与度,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于10月21日再次前往肇兴镇开展“扫黑除恶”及“秸秆禁烧”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秀春带队,参加本次宣传活动的还有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宏玲,以及办公室、信访办、法警队的7名干警。出发宣传之前,干警们做了充足的准备,从法院的工作实际和工作特性出发,印制了有关扫黑除恶、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依据的宣传单,每名干警将传单内容熟记于心,便于宣传工作的开展。

    天公作美助宣传,当日恰逢肇兴镇“赶集日”,干警们拉起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一边向来赶集的群众分发执行宣传手册,一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地介绍有关扫黑除恶、秸秆禁烧方面的相关政策及法律知识。据统计,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4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当地群众对扫黑除恶及秸秆禁烧工作的知晓率,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随着我县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近日,由县法院牵头组成的公、检、法、司黑恶势力犯罪专家组评审会对一起涉恶线索进行了定性,经专家组研讨形成意见后,认定为恶势力案件,将立即启动刑事追诉程序。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县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多形式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扩大打击效果,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专项斗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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