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和欺凌事件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11月27日上午,萝北县人民法院举办了“第二十次公众开放日”活动,特邀请县教育局领导及全县所有学校的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走进法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秀春、政治处负责人刘宏玲陪同参观。
在解说员的带领下,教育局领导和校长们观看了我院执行工作宣传片。随后,参观了羁押室、文化墙、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场所。解说员为大家详尽介绍我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使大家对法院工作和审判流程有了感性认识,零距离感受到法院的庄严和司法的公正。我院法警大队根据活动安排,派出5名法警为此次活动提供引导及警务保障。
现场气氛活跃,校长们纷纷拿出手机拍照留存。
民一庭审判员陈艳丽结合我院近年来审理全县内校园安全事故和欺凌事件的案件,通过电子教学白板、电脑课件形式,实际判例就案讲法,为校长们上了一堂“提高法律意识,拒绝校园欺凌”法治课。课堂上,陈艳丽与各校长们积极互动,现场氛围浓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教育局常务副局长阎万忠表示,法院对我们这次活动非常重视,无论我们走到哪都有法警及工作人员引领、介绍,都有详尽的讲解,全程井然有序。尤其是法治讲课,非常接地气,对我们校园的管理者非常有帮助。这次的主题非常好,让我们认识到校园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应当同行,只有加强校园管理,才能预防和拒绝校园欺凌。
近年来,萝北县人民法院以“公众开放日”的形式,积极“请进来”、主动“走出去”,通过“公众开放日”、“普法宣传”等活动,为全县百余名师生上法治专题课、讲授法律知识、提供司法服务,增强了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对建设法治校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