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贯彻落实市中院、县纪委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元旦、春节重要节点纠正“四风”和廉洁自律工作,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崇俭戒奢、摒弃陋习,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现就廉洁过“两节”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三、严禁违规收受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四、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审判、执行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六、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七、严禁违规公款宴请或用公款互相走访;
八、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下属单位、案件当事人车辆,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
九、严禁酒后驾车。
监察室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