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人民法院针对当前萝北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发展进度和大力发展“旅游经济”的区域特色,找准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好四项服务,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服务城镇建设,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对“发展中俄边贸旅游”、“旅游名镇建设”、“加强边境管理”等县委中心工作从法律视角给予高度关注,对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问题适时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保障中心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服务新农村建设,认真审理好与农民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三农”案件,加大对危害三农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采用巡回审判、田间调解等方法处理农村民事纠纷案件,保证农民安心春耕生产,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三是服务企业发展,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和涉企诉讼风险指导,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及时提供法律咨询,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是服务弱势群体,强化对“孤、老、残、贫”等特殊当事人群体的司法服务力度,适时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减免诉讼费等方式减轻诉讼负担,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截止到目前,萝北县人民法院共制定服务大局制度文件3个,开展巡回审判、田间调解21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7次,上门立案1次,缓交诉讼费30,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