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县人民法院举行第27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参观我院诉讼服务大厅、羁押室、科技法庭等场所,并现场旁听了涉恶案件审理过程。县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郭某伟、王某超、王某利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郭某伟涉嫌犯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第二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该案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斌担任审判长,与两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充分梳理证据、明晰庭审重点,保证了庭审效率,庭审仅进行了2个半小时就顺利完成。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郭某伟等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的具体犯罪事实开展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紧张有序。宣布休庭后,合议庭将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的前提下,择期进行宣判。
参加此次公众开放日的群众表示,“老百姓对以郭某伟为首的三人恶势力集团深恶痛绝,我们法院审理及时得当、透明公开,严厉惩处涉恶势力,使老百姓能安心,放心。通过旁听,老百姓也能了解到最真实的案情,了解到人民法院为人民,打击黑恶势力不手软的坚决态度,使广大百姓吃了一颗 ‘定心丸’”。
萝北县人民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以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卡两千多张,并通过专题党课,发动基层力量,不断推动扫黑除恶成果向基层延伸。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公众开放日为契机,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为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贡献法院力量,为老百姓打造一片湛蓝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