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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巧妙和解 十五年欠款一朝还清

  发布时间:2013-04-20 14:44:53


    “谢谢你法官,这回我老伴终于可以放心了!”2013年3月25日下午,刚刚拿到执行款的王老太激动的拉着萝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凤江的手连声道谢。

    原来,早在1998年7月,家住凤翔镇九委的赵老汉将22000.00元钱借给邻居宋波,当时立字为据,言明一年后归还。可没想到宋波用这笔钱做生意亏了本,没有按期归还。后来又因赵老汉的几次催要,两家的关系急剧恶化,这还期便一拖再拖,一直到2012年12月,赵老汉眼见这笔已经拖欠了近15年欠款实在是归还无望,便将宋波告上法院。判决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赵老汉突发心脏病离世,做为赵老汉惟一继承人的老伴王老太便依法成为申请执行人。

    在这种情况下,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宋波做工作,并且找来他所在的居委会的人员及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调解。经过多次努力,宋波终于同意偿还这笔借款,双方达成和解。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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