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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带头审理非法集资类案件 护航发展作表率

发布时间:2019-07-18 08:38:03


      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至2016年7月,被告人薛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口口相传的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资金用于投资生产经营、购买房产、车辆以及隐瞒资金用途参与黑彩赌博活动,经公诉机关审查认定,被告人薛某向社会不特定人非法吸收存款约6632.43万元,集资诈骗金额4229.66万元,其中受害群众达414人,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

       在庭前,安力院长与合议庭成员仔细查阅涉案卷宗40余册,认真研判案情,拟定庭审提纲,明确诉争焦点,形成1万余字的阅卷笔录,为庭审做足准备。
       庭审中,安力院长凭借多年审判经验,精准把握节奏张弛有度,庭审调查层次分明,多次与合议庭成员当庭评议确定有效证据。在庭审中,合议庭明确了被告人用非法筹集资金购买的房产及车辆等相关财产的权属问题,为日后财产处置提供依据。同时,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审判长提出公诉人可分组归纳式举证,诉争焦点针对性强,大大提升了庭审效率,庭审时间缩短至原来的一半。通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犯罪事实被层层剥开,被告人薛某心服口服认罪伏法。


      休庭后,合议庭对被告人薛某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量刑等进行了全面细致评议,该案将择日宣判。

      今年以来,受县域经济环境影响,大量非法集资类案件涌入法院,该类型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我院将非法集资类案件纳入重点工作,借司改契机,院、庭长带头办理,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活动引领整个诉讼活动。截至目前,共受理非吸及集资诈骗案件10件,审结7件,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全力守护美丽萝北,为县域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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