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云山镇东升村和尖山村16户村民代表6人神采奕奕的来到萝北县法院,送来一面印有“公正裁定忠实于法,秉公断案一心为民”的鲜红锦旗,表达了他们对萝北县法院公正司法的认可和赞扬。
这是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俗话说“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肥料对农民、庄稼的作用自是不言而喻,但村民们万万没想到,购买的化肥没有使农作物增产,却造成了自家农作物不生长甚至减产。我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徐凤江迅速调查取证,通过对农作物和化肥进行取样并委托具有此类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销售商的化肥含量不够,为不合格化肥,从而导致村民农作物减产。最终,我院判决某化肥商店赔偿16户农户经济损失,赔偿金额1645012.58元,切实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赢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