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及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16:50:54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萝北县人民法院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立案、开庭、执行等各类诉讼活动及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2月2日前的开庭、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使用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萝北法院诉讼便民平台、12368服务热线等方式办理登记立案等诉讼事项,尽量不约见、接触当事人。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积极予以配合,如网上操作不便,可将相关材料邮寄至萝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
三、确需约见的,应当事先询问当事人身体状况,并在法院指定的场所、满足防护措施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四、确需到现场办理相关诉讼事项的,一定要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接受法院安保人员的严格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自觉接受登记、劝返。
五、执行案件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谅解。被执行人在此期间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将在事后依法予以追究。
六、近期拟到我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平台进行旁听。
七、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诉讼参与人及社会各界群众谅解。
萝北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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