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不服 办案法官调解
发布时间:2014-05-28 15:14:18
萝北法院针对一起不服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进行了审理。韩某在一大型国营企业场地内工作时不幸受伤,于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该企业不服,经复议被维持后仍不服诉讼至法院。
萝北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在庭审中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 握手言和,对工伤赔偿进行了协商并当场结清,原告申请撤诉。本案的和解,是行政案件的新的审理解决纠纷的方式,即维护了企业良好的经营秩序,又为伤者解决了赔偿问题。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