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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母买药忙中出错 撞死老人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3-07-25 10:43:52


      一位邻里皆知的孝子,在给病危中的母亲买药的路上,将一老人撞死。近日,萝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并当庭作出有期徒刑六个,缓刑一年的刑事判决。

      被告人任某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在去往医院为母亲买药的路上,其车前轮与对向行驶左转弯的被害人赵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前轮右侧相撞,致被害人赵某因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被告人任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任某主动报案,并在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款赔偿经济损失。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鉴于被告人已赔偿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当庭决定对其作出了上述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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