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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人民法院干警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15 09:38:12


    截至14日8时,黑龙江萝北江段水位达98.81米,超警戒水位1.01米,超保证水位0.06米,萝北县防汛抗洪已进入实战。面对紧急形势,萝北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全面投身抗洪抢险工作。

    萝北县人民法院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在接到汛情通知后的第一时间成立了以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全面协助的领导小组,并确定了一名副院长具体负责防汛工作的协调安排。同时,在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下,将全院包括女干警在内的45名干警每4人分为一组,轮流对我院分管的600米江段24小时值守,每1小时负责向县防汛指挥部和院领导小组报告1次汛情,确保及时发现和排除险情,保证沿江村屯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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