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石亚琴与原案申请执行人李彬、原案被执行人郑守宇、郑首峰执行异议一案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08 14:12:30
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黑0421执异68号
郑守宇/郑首峰:本院受理石亚琴执行异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黑0421执异68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
萝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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