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人民法院
公开选聘第二批特约廉政监督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延伸监督触角,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把人民法院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有效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下,实现以监督促廉洁、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树形象之目的。萝北县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约廉政监督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一定的政策理解水平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
2、关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廉政监督员工作;
3、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敢于揭露和批评;
4、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本县常住人口,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保障有足够的时间参与法院党风廉政监督工作。
二、选聘名额
萝北县人民法院特约廉政监督员拟招聘20名。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择优录取。
(一)单位推荐
邀请人大、政协、乡镇政府、人民陪审员、律师、企业等各行业代表。可推荐1名基层干部或党员群众。
(二)个人自荐
在萝北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网站同时发布公告,个人可到法院(院政治部)现场报名(来院前请提前电话联系,电话号码0468-6831110、19104680456),报名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彩照一张,填写报名表(见附表)。个人自荐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3月30日。
(三)审核聘用
1、萝北县法院政治部负责收集汇总推荐和自荐情况,审定特约廉政监督员候选人。
2、萝北县法院对候选人进行核定聘任,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特约廉政监督员人员名单。
四、聘任期限
1、特约廉政监督员作为志愿者,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自动解聘。
2、特约廉政监督员任期内发生因工作变动、违法违纪等无法或不宜履行廉政监督员职责的情形,由萝北县法院研究予以解聘。
五、工作方式
1、萝北县法院为廉政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及相关保障。
2、萝北县法院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特约廉政监督员工作建议,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3、特约廉政监督员可通过书面、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向萝北县法院反映有关情况。
4、严格遵守举报人保密制度,萝北县法院对举报内容按照程序及时组织核实查处,第一时间将查处结果反馈至廉政监督员。
附件:特约廉政监督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