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萝北县人民法院法警队将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为当事人营造了安全的诉讼环境,保障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在7月8日省法院下发的《关于对部分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受到表扬。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该院认识到法院安全工作不仅仅是法警大队的工作,也该是全院性的工作,不仅法院领导重视,全院干警也都重视,将安检工作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关心、支持安检工作,确保法院安全和正常的审判秩序。
二是加大基础投入。近年来,该院加大了投入力度,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的配置标准购置了安检门、警棍和手持金属探测器等必需设备,除此之外,该院还建立了门禁系统,当事人需进入办公区域,要在办案人员的带领下方能进入,保障了办公区域的正常办公秩序。
三是增强防范意识。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该院法警大队还建立了处置突出事件工作预案、方案,并按要求对安检工作突发事件进行演练,防患于未然。同时,对需要法警队配合执庭的案件,要求主审法官要提前向法警队通报案情,以便在庭审前了解案件,掌握重点当事人,以防意外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