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宝生,男,1969年生人,1995年5月调入萝北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萝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监察室主任。他为了法律的尊严,不求出人头地,只求脚踏实地,践行着一位共产党员在天平下的诤诤誓言。作为一名法官他更能读懂肩头那份沉甸甸的责任。
杨宝生同志在萝北县人民法院工作18年中,从法警、书记员、档案员、统计员、审判员,到监察室主任, 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地做好本职工作。他怀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紧跟时代步伐,尤其在从事基层法庭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后,她努力弥补自己在法律理论方面的欠缺,特别注重钻研审判业务,不断充实法律审判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白天接待当事人审理民事案件,晚上学习法律法规,制作司法文书,为自己所从事的法院的各项工作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杨宝生同志多次被县市级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及调解能手。
在单位,谁都知道杨宝生是—位“工作狂”可有谁知道这背后奉献的故事呢? 无论节假日还是双体日,他很少休息,也很少正点下过班,她白天开庭,晚上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审阅把关本庭所承办的所有案件卷宗材料,并拟稿写判决,并对自己所办结案件一一进行装订案卷归档。1995年至2012年从民事审判工作十七年,审理了千余件民事案,这些案件,凝聚着他的心血和汗水,他所承办的案件,无一例错案、发还、改判、违纪、涉诉信访案件,所有的案件都是在法定的审限内办结。2012年12月由于工作需要他接任监察室工作,又主管审管办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在这十八年里,他始终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恪守公正、清廉、文明、高效的司法原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创造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杨宝生同志有很高的政治素养和全局观念,有很强的审判作风,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审理婚姻家庭及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最多,他办起案来认“死理”,一不推拖,二不应付,三是件件认真处理。大小纠纷妥善得到处理解决,深受当事人的好评。记得印象最深的他办理一起离婚案件,萝北县凤翔镇居民王XX到法院起诉与其丈夫叶XX离婚,双方当事人均带有气愤心情,原告口述被告还要在离婚之前对原告娘家人进行报复,并扬言白刀进去,红刀出来。杨宝生获悉情况后,做到细心劝导,平心静气进行协调,耐心开导当事人,经调解使这对夫妻重归于好,破镜重圆仅五天时间就圆满结案。在一起李某某与一矿山有限责任公司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杨宝生用他处处以当事人利益为首的信念使李某某顺利拿到了赔偿款的情况下让矿山有限责任公司心服口服,事后该矿山公司律师称赞:“该案彰显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心系当事人的崇高境界”。实现了二个“确保”,即确保不因法院处理案件不当,引发社会不稳定,确保不让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在审理案件中,他认真执行《法官法》的规定和《廉政准则》及中纪委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不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多次拒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多年来没有发现一起投诉他的案件,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现了一名法官廉洁办案的高尚品质。
该同志心胸宽广,敬业奉献、为人刚正,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孝老爱心,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工作与家庭的关系,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三年前他因突发心脏病被送进医院,在住院期间他始终心系工作,当事人没解决的案件打电话找到他他仍就在病床上耐心的与当事人沟通。出院后在康复期间仍来到单位给已结案件拟稿写判决书!他实现了他在党旗下的承诺,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
他为了法律的尊严,不求出人头地,只求脚踏实地。从不说空话、大话,默默无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他的事迹虽然平淡无奇,朴实无华,但平淡朴实中折射出高尚的人品,坚强的意志,崇高的精神。他以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赤诚之心,爱岗敬业,不懈努力,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自己工作的准则,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表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以一名普诵法官的公正良知,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把维护司法公平与正义融入自己所办的每一个案件中,坚定地实现着自己人生价值,树立了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