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男女,互相体谅,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体现了恋人间美好纯真的感情,但要是把这种关心和爱护演变成对他人的伤害,得到的是法律的追究。
原告韩东与林明是邻居,而被告孙林与林明的女儿林燕是恋爱中的朋友关系。2013年7月1日,因韩东当天早晨拆林明家木头围墙,被告孙林得信后,到林家与原告韩东发生了争吵,进而厮打起来,冲动之下,孙林在地上捡了一根木棒将韩东的头部打伤,造成原告受伤住院22天,花费医疗费1,424.86元,被告亦被萝北县公安局拘留五天并处罚款20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萝北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3,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