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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责在身,虽远必“行” | 萝北县法院专案执行行动系列纪实(五)

发布时间:2023-12-07 16:44:02


行动时间:2023年11月5日-11月17日
执行地点:浙江、江苏2省会城市及上海直辖市、宁波、苏州等地
涉及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涉案账户:104个

执行到位金额:156.3万元

执行感悟:

一、认真对待每处细节,为执行工作打下扎实基础。第五小组在出发前提前与负责省、直辖市的分行取得联系,与银行提前建立沟通,成功与银行相关部门对接成功,并获得了部分银行的支持。出发前大家集思广益规划行动方案,利用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APP提前搜索银行网点,规划出行路线,避免重复路线耽误执行时间,做到最大化节约时间快速办理执行业务。

二、立足现实多想办法,切实保障任务快速完成。因该案涉及账户多,需要书写的文书较多,第五小组在出发前将执行需要的法律文书及其他材料提前准备好,确保各类材料准备充分,实现了以最快速度进行案款扣划业务,大幅度节省了执行时间。

三、坚持协调平衡关系,维护法律的神圣威严。因上海直辖市无法进行集中扣划,第五小组临时分成两个小队,通过对上海地区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区域划分,规划出最佳执行路线,计算出发时间并利用休息时间进行赶路,最大化的节约了执行时间。

     法院执行工作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提高私发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萝北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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