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是法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有目共睹, 近日,为更好服务审判执行工作,萝北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探索新机制,充分发挥有限资金和物质装备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着力改善审判执行工作保障水平。
一是争取萝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经常向县委和财政部门汇报法院财务状况,说明法院财务工作的特性,取得地方财政的理解与支持; 二是健全制度,制定了《经费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罚没财物和赃款物管理制度》,并根据国家和省高院的诉讼费管理办法制定了该院的诉讼收费管理操作规程;三是把好收入管理关口,对诉讼收费实行收支分离的管理模式,县财政局根据法院的具体情况批准法院开设了案款专户,将诉讼费收入纳入了预算管理;四是统筹支出管理,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将下一年度本级诉讼费收入和业务经费支出计划随下年预算一同报送财政部门审批,根据经费的使用进度定期向县财政报送支出使用计划。完善诉讼费退费手续,严格经费支出审批手续,加强弹性经费支出的管理;五是严格会计监督,自觉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审计部门和上级法院对诉讼费用的收取、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