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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酒言欢认“干爹”“干儿子”顺手偷“爹”

  发布时间:2014-01-21 14:12:01


    一个偶然的机会,二十岁刚出头的张某,与年近四十岁的丁某相识了。酒桌上,二人言语相投,感情倍增,张某将丁某当场认作为自己的干爹。

  把酒言欢后,干儿子将干爹送到宾馆住宿,为了让干爹休息的更舒服点,干儿子帮助干爹将衣服脱了下来。就在脱衣服的过程中,干儿子来了个顺手牵羊,将干爹衣兜内的二千元现金装在了自己的兜里。

  经萝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够自愿认罪、全部退还了赃款等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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