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亮同志1997年8月通过考试进入法院工作,曾在法庭、执行局工作,2000年12月转任法警队工作。在司法警察岗位上,他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多次处理突发事件中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能力过硬,成绩突出。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在执行各项工作任务中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作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担负着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全年共参与安检312天(天)次,值庭41次,看管犯罪嫌疑人51次,协助中院法警支队执行死刑1次,协助执行局执行8次。没出过一次安全事故,我院的安保工作受到了省高院的通报表扬。勤奋刻苦,谦虚好学。他始终以学习作为强化素质,干事成事的根基。重点学习钻研了法警工作中涉及的看管、押解、值庭、安检等诸多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注重从每一次出勤、每一次活动、每一次任务中积累经验,与书本知识相互印证,充实提高,丰富内涵。积极投身抗洪抢险活动。刘晓亮同志还参加了我县抗洪抢险活动,白天与同事们一起扛沙包加固江堤,夜晚在江堤上巡逻,为了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每隔30分钟我就到堤上巡逻一次,仔细观察每一个渗漏点,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