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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特殊的“救赎”

发布时间:2014-06-04 10:28:36


    2014年3月17日我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李强(化名),20岁,因琐事在网吧将被害人丁五(化名)殴打,至其轻伤。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我们了解到,本案被告人李强自幼父母离异,后父亲杳无音信,而母亲也远嫁上海,一直与祖母生活,祖母年老体弱多病,李强便一直在社会上游散。

    在调解过程中,面对几万元的民事赔偿,虽然被害方一再让步,李强仍无法支付。针对这种情况,刑庭庭长李伟与马振海法官多次商讨,在被害人父亲的协助下,为李强找到了一份工作,不仅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其偿还能力也提高了。被害人父亲也特别体谅李强的这种情况,表示可以分期。

至此,一件特殊的“救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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