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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法院:学“时代楷模”孙波争创一流业绩

发布时间:2014-07-22 15:03:50


    萝北县法院在学习“时代楷模”、“最美基层法官”孙波活动中,做到深学事迹,多找差距,汲取力量,见诸行动,努力争创一流业绩。

    在学习中,该院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干警观看中央、省、市各类新闻媒体对孙波事迹的报道,使孙波的先进事迹入脑入心。同时,院党组组织干警召开座谈讨论,引导广大干警对照孙波的“时代楷模”精神,讨论与孙波相比,我们的差距在哪里;向孙波学习,学习他什么?干警们认为,学习“时代楷模”,应把孙波作为一面镜子、一个榜样、一根标杆,结合工作实际,从理想信念、审判能力、爱岗敬业、工作作风、廉洁执法五个方面查找存在的差距。通过查找差距,鼓励干警自觉将孙波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动,努力做一名孙波式的优秀法官。通过学习讨论,干警们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决心努力像孙波那样,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责任使命,坚持求真务实,创造一流业绩。

    萝北法院干警通过学孙波事迹,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群众的实效性。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在县内5个社区设置一名法官联络员,每月定期到社区开展活动,为社区居民讲法、排忧解难、协助社区化解纠纷,开展法律讲座1次,提供法律服务3次,协助解决纠纷1起;民一庭集中巡回审理太平沟乡村民5起土地纠纷案件,赢得了群众对法院公正司法的认可和信任,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执行局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清理活动”,快速结案5起,向10位农民工发放工资29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刑庭扎实推行非监禁刑罪犯的后续跟踪帮教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对非监禁刑的21人协助司法局下发《社区矫正通知书》,回访帮教5人(次),帮助落实工作2人,有效杜绝了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问题的发生,促进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立案庭进一步完善了立案大厅的服务窗口功能,打造便民之窗,实行“一站式”的快捷服务措施,继续落实“问题到我为止”的服务措施,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解决来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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