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院开展了学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了解了孙波同志一个个鲜活的事例后,让我感动不已。
孙波,一位令人尊敬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一位令人钦佩的至今仍在与病魔抗争、维护法律尊严的基层法官。他敢挑重担,忘我工作、学习,敬业奉献、鞠躬尽瘁、严于律己、淡泊名利,为基层法院庭审工作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以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优秀法官的崇高追求和高尚境界,体现了一名基层干部的优秀品质和可贵精神。他的先进事迹值得我们所有基层干部,尤其是基层法官学习。
学习孙波敢挑重担,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刑庭一年要审判三四百件案子,就四个人,还没有庭长。刑事案件积压得干不过来,不是一天到晚忙得天昏地暗,而是一年到头都这样!”这是孙波被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点名借调后,接过的又一重担,一大批刑事案件涌进法院,他每天穿梭在审判庭、办公室和看守所之间,白天没时间,就晚上阅卷,一熬就是通宵,甚至连续20多天,仅靠方便面、烟,一只大碗、一双筷子,吃住在办公室,历时两个多月,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结了66起案件。而且他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主审的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被改判和上访缠诉,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学习孙波还应学习他始终坚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定政治本色;学习他坚守牢记宗旨、一心为民、服务群众的正确司法理念;学习他坚实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思想修养;学习他坚定一身正气、廉洁自律、热爱群众、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己任的职业操守,摒弃私心杂念,做一个纯粹的法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孙波的工作成绩是不平凡的,他的事迹是感人的,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好法官”。广大基层法官要向孙波同志学习,以他为榜样,挺起铁肩担公义,珍视法官名节,秉持司法良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维护法律尊严,抵得住人情、权力、金钱的诱惑,努力树立和维护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努力使每一个案件的审判都经得起法律衡量、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萝北县法院监察室负责人杨宝生